星期三, 8月 02, 2006

醫療集團綁死醫生害病人

近 年 醫 療 保 健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, 有 醫 療 集 團 為 控 制 成 本 , 要 求 加 盟 的 醫 生 簽 署 條 約 , 限 制 醫 生 的 覆 診 病 人 及 轉 介 病 人 數 目 , 又 限 制 開 藥 及 做 化 驗 的 次 數 。 規 管 醫 生 專 業 操 守 的 醫 務 委 員 會 昨 罕 有 地 召 開 記 者 會 , 提 醒 所 有 醫 生 若 參 加 對 醫 療 服 務 施 加 不 合 理 限 制 的 醫 療 保 險 計 劃 , 除 了 會 危 害 病 人 健 康 外 , 又 可 能 違 反 專 業 守 則 , 最 嚴 重 的 可 被 吊 銷 執 照 , 醫 委 會 呼 籲 醫 生 與 有 關 公 司 「 斷 絕 關 係 」 。

醫 委 會 主 席 麥 列 菲 菲 表 示 , 該 會 只 能 規 管 個 別 醫 生 專 業 守 則 , 政 府 及 有 關 規 管 組 織 應 該 加 強 對 醫 療 集 團 及 保 險 公 司 的 規 管 。

有 醫 學 界 人 士 估 計 , 全 港 一 萬 名 醫 生 中 , 至 少 三 千 人 與 醫 療 集 團 簽 訂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條 款 。 香 港 醫 學 會 會 長 蔡 堅 對 本 報 表 示 , 醫 療 集 團 提 出 不 合 理 的 條 款 , 近 年 逐 漸 出 現 , 主 要 因 為 醫 療 集 團 競 爭 大 , 希 望 利 用 平 價 的 保 險 計 劃 吸 引 市 民 投 保 , 為 控 制 成 本 , 惟 有 將 貨 就 價 。 醫 學 會 將 於 本 月 初 與 醫 療 保 險 業 界 開 會 商 討 , 以 便 制 訂 出 對 市 民 更 有 保 障 的 保 險 計 劃 。

保 ? 接 獲 多 宗 投 訴
香 港 西 醫 工 會 於 今 年 三 月 曾 接 獲 五 、 六 十 個 該 會 會 員 參 與 保 ? 醫 療 保 險 的 「 保 健 康 網 絡 」 的 投 訴 , 會 長 楊 超 發 當 時 曾 向 醫 委 會 反 映 。 楊 超 發 昨 日 表 示 歡 迎 醫 委 會 的 建 議 , 但 認 為 該 會 可 做 的 有 限 , 最 重 要 是 政 府 立 法 規 管 醫 療 集 團 , 保 障 市 民 健 康 。

醫 委 會 昨 在 記 者 會 上 不 點 名 地 批 評 半 年 前 發 現 一 間 非 常 有 影 響 力 的 醫 療 集 團 與 醫 生 簽 訂 不 合 理 條 款 , 包 括 規 定 普 通 科 醫 生 限 制 病 人 覆 診 率 少 於 一 成 , 即 每 一 百 名 病 人 , 少 於 十 人 可 獲 覆 診 , 其 他 限 制 如 專 科 醫 生 覆 診 要 少 於 一 成 半 , 轉 介 病 人 看 專 科 少 於 一 成 , 甚 至 化 驗 、 用 藥 等 均 有 所 限 制 。

醫 委 會 道 德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方 津 生 批 評 有 關 條 款 不 合 理 : 「 個 病 人 要 轉 介 , 或 要 驗 血 、 照 X 光 , 但 醫 生 又 不 可 以 超 過 ( 規 定 ) 數 目 , 嚴 重 影 響 醫 生 專 業 判 斷 , 呢 限 制 對 病 人 健 康 到 了 危 險 程 度 。 」 醫 委 會 指 病 人 根 本 無 從 得 知 醫 生 與 保 險 公 司 簽 訂 這 些 不 平 等 條 約 , 病 人 買 醫 療 保 險 時 要 問 清 楚 , 如 有 需 要 甚 至 可 以 作 出 投 訴 。 該 會 主 席 麥 列 菲 菲 承 認 醫 委 會 的 初 級 偵 訊 委 員 會 正 審 理 部 分 投 訴 個 案 , 更 指 有 關 投 訴 「 一 宗 已 太 多 」 。

醫 生 ? 鑊 隨 時 停 牌
方 津 生 指 出 , 該 會 昨 已 發 信 提 醒 醫 生 切 勿 簽 訂 有 關 不 合 理 的 條 款 , 若 已 簽 訂 合 約 的 便 應 與 醫 療 集 團 解 約 , 否 則 會 違 反 專 業 守 則 , 嚴 重 的 可 能 被 停 牌 。

去 年 共 有 二 千 二 百 多 名 醫 生 參 與 保 ? 醫 療 保 險 的 計 劃 。 保 ? 亞 洲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Damien Marmion 否 認 與 醫 生 簽 訂 的 條 款 限 制 醫 生 的 專 業 判 斷 , 又 指 條 款 只 是 為 醫 生 提 供 診 症 的 指 標 , 以 確 保 醫 生 的 質 素 。 他 又 指 , 去 年 共 有 三 名 醫 生 主 動 要 求 終 止 與 該 公 司 簽 訂 的 合 約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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